★★ 生活助學金 系統 線上 申請 :
( 進入 交大 校園系統單一入口 : https://portal.nctu.edu.tw/portal/login.php , 點選 [ 學務處 ] , 點選 ( 「弱勢學生(獎)助學金系統」, 進入 [ 生活助學金 ] 功能區塊 填寫申請表 )
★★ 申請表 ( 進入系統填寫之後,列印申請表pdf檔 )
★★ ( 系統不支援瀏覽器 IE11(含) 以下版本 )
-A1.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料於教育部與學校相關範圍使用。
-A2.義務服務時數,於當學期審查合格通知後,才可以開始做相關義務服務。
-A3.義務服務時數,當學期做超過 30小時 ,其超過之時數不算入下一個學期 。
-A4.義務服務時數是學生需自行洽詢學校各單位,也可自行到 [ 交大校園公告系統 ] 裡面找義務服務機會。進入國立交通大學 [ 校園公告系統 ] 裡面 ,可點選該網頁畫面右邊的 [ 活動 ] ,進入參閱 。
-A5.[ 交大校園公告系統 ] 網址 : https://infonews.nctu.edu.tw/ 。
-A6. 生輔組有收到其他單位義務服務需求,將會轉寄訊息Email給學生。請學生參看 Email 之 附件,學生與該單位聯繫 並且 登記 。
-A7. [ 義務服務 ] 是指 服務 [ 學校校內各項活動 ] [ 30小時 ] 。
1、申請對象:本校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生、前一學期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查核合格學生。
2、109學年 第1學期 辦理時間:自109年9月14日起 至 109年9月30日止。(逾期者請於次學期再提申請)
2-1、★★★ 超過 辦理時間 才繳交完成 申請資料者 , 將刪除申請資料,並視同沒有申請。
3、資格審查標準:
(1) 以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排序,依家庭所得總額最低者依序錄取。
(2) 前項家庭年所得之應計列人口:
學生未婚者:學生本人、學生父母。
學生已婚者:學生本人、學生父母、學生配偶。
4、補助金額與名額:每學期82名,每名每學期核給24000元。
5、
(1) 申領生活助學金之學生,需於申領當學期,義務服務學校校內各項活動累計達30小時以上,並檢附「生活助學金學生服務記錄表」於下一次申辦時繳交,若時數未達到者,不予列入補助名額;另時數未達到者,其時數需累積至30小時,才可申請往後學期之生活助學金。
(2) 時數需累積至30小時以上,其中行政單位活動需累積12小時以上。
(3) 本生活助學金之義務服務時數,不包括住宿服務組免宿舍費之義務服務時數。
6、申請方式:檢具下列文件向生活輔導組申請:
A. 申請表 ( 進入系統填寫之後,列印申請表pdf檔 )
B.全戶戶籍謄本
C.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查核合格學生(在本校申辦查核合格學生不需檢附證明)(其中之一)
D.生活助學金學生服務記錄表(若前一次無申領生活助學金則不需繳交)
E.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應計列人口之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本次收取查看學生本人、學生父母、學生配偶之108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去國稅局申請 )
7、學生義務服務校內各項活動內容及日期,由學生自行選擇,學生可自行洽詢學校各單位或參考生輔組Email提供之服務機會。( 附註: 生輔組會轉寄其他單位需求Email 給學生 )
8、學校校內各項活動是指由學校行政單位或系所單位所舉辦之活動,例如演講、頒獎、開學典禮、畢業典禮、說明會、校慶、運動競賽等活動。
9、 ★★★ 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